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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塘镇那曾村六陇至剃刀渠道整改项目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青秀区政府办公室办公文笺2019-4-A-583)同意,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青发改投资〔20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青秀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GXJTZ[2021]02010
建设地点:长塘镇那曾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塘镇那曾村六陇至剃刀渠道整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本工程预算范围为:改建灌排渠道、新建盖板、新建渠顶道路、新建拦水坝、临时施工道路及施工围堰等。
项目预算:4570831.99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17日,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由各投标人自行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但因疫情期间,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招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且须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当面签收。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授权代表姓名、有效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表格格式自拟)。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221室,收件人:魏飘飘、庞海秀,联系电话:0771-2863138
2、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投标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进行投标、要求投标人进行报价以及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投标活动。
综合评估法
本招标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 | 南宁市青秀区农业农村局 | 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号 | 地址: | 南宁市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魏飘飘、庞海秀 |
电 话: | 0771-5566185 | 电话: | 0771-2863138 |
传真: | 0771-5566185 | 传真: | 0771-2863138 |
日期: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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