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8来源:作者:www.tztong.cn浏览次数:275
8月23日,第三次“泛珠三角”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区联席会议在桂林召开。会上签订了《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联合处置协议》,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联合处置机制等,实现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妥善处置。
泛珠三角应急协作区包括广西、广东、福建、湖南、海南,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联合处置协议,当发生跨区域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相关省、区、特别行政区监管部门应根据事态发展需要,成立跨区域联合调查小组;应积极协调各地开展应急救援力量的协作,相互支撑调剂应急物资和事后处理,确保及时、有效和妥善应对。
针对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可能造成但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食品药品安全跨区域事件,县级以上监管机构可跨省区调查,向调查对象所在地的监管机构提出协助,当地机构应予以密切配合,优先提供人员、交通、技术、取证等方面的便利和帮助;对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卫生计生、新闻办等部门配合的,协查方应当积极联系并给予支持。(记者 奚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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