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1来源:作者:www.tztong.cn浏览次数:259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为助推同城化建设、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我区在北部湾经济区试行职业培训券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北部湾经济区的设区市人社部门申领培训券。
据悉,职业培训券等价于政府补贴的代金券。企业在开展职业培训时,培训券可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以代替培训费用;培训机构可按规定向政府申请兑现培训券。职业培训券专项用于企业依托外部培训机构开展的技能类外部培训,以及企业依托企业内部培训机构开展技能类内部培训。
试点期间,职业培训券重点面向北部湾经济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的企业发放。2017年度全区职业培训券总额度为47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培训券额度标准不超过30万元/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制定培训计划,按照人均培训成本据实申领培训券,申领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人。
申领培训券的企业需在北部湾经济区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北部湾经济区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申领培训券时,企业应与培训券拟使用对象(参加培训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连续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据介绍,职业培训券突破了传统岗位培训对象的限制,将培训对象拓展为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员工。通过培训券的形式,充分发挥企业在选择培训机构、确认评估培训效果的自主性,可以提高我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精准对接培训和需求,有效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记者 罗琦 通讯员 王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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