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604元,比上年增加4029元,名义增长[1]8.1%,增速比2018年回落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2019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5.2%。
2010-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
分四大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59471元、46777元、43927元和39861元,比上年分别增长7.7%、6.7%、7.0%和7.5%。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5301元,金融业76107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7642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9倍、1.42倍和1.26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7760元,住宿和餐饮业42424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3926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0%、79%和82%。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金融业、采矿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别增长20.9%、12.7%和12.2%。增速最低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房地产业,分别增长3.8%、4.8%和5.9%。
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
单位:元,% |
行 业 | 2019年 | 2018年 | 增长速度 |
全 部 | 53604 | 49575 | 8.1 |
农、林、牧、渔业 | 37760 | 36375 | 3.8 |
采矿业 | 49675 | 44096 | 12.7 |
制造业 | 52858 | 49275 | 7.3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49633 | 44239 | 12.2 |
建筑业 | 54167 | 50879 | 6.5 |
批发和零售业 | 48722 | 45177 | 7.8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4006 | 50547 | 6.8 |
住宿和餐饮业 | 42424 | 39632 | 7.0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5301 | 76326 | 11.8 |
金融业 | 76107 | 62943 | 20.9 |
房地产业 | 54416 | 51393 | 5.9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7248 | 53382 | 7.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7642 | 61876 | 9.3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44444 | 42409 | 4.8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43926 | 41058 | 7.0 |
教育 | 50761 | 46228 | 9.8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7140 | 52343 | 9.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9289 | 44592 | 10.5 |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zjtj/tjfg/xzfg/200207/t20020702_36026.html),
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2.统计范围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共调查76.4万家单位,占全部城镇私营单位总数的7%。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6.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19》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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