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让天下投资项目快速顺利落地0771-5883885 5883886工程通网

深度了解您服务诉求,为您定制最佳解决方案

投资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商
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资资讯 > 行业新闻

广西明确设立镇和设立街道标准

时间:2021-03-20来源:作者:www.tztong.cn浏览次数:190

● 设镇区域常住人口不低于2.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常住人口不低于总人口的15%

● 常住人口60万人以上的县、不设区的市,设街道区域常住人口不低于5万人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镇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街道标准》,对设立镇和街道相关条件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两个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优化改进我区镇和街道设置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镇标准》明确,设立镇应按照撤一设一、撤多设少的原则,可以采取撤乡设镇、乡镇合并设镇等方式。拟设镇区域常住人口不低于2.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地常住人口不低于总人口的15%。乡与乡、乡与镇合并设镇的,边境地区、重要工矿区、重点产业区、特色旅游区、省际边界区以及国防建设等特殊需要地区确有必要设镇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以上地区拟设镇区域常住人口不低于标准值的50%,其他定量指标不低于标准值的80%,定性条件“一事一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街道标准》提出,设立街道应按照撤一设一、撤多设少的原则,不突破现有乡镇和街道总量。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范围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镇和常住人口规模10万人以上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可以撤销镇建制设立街道或整合设立街道。现有街道规模布局不尽合理的,应逐步调整优化。

此外,市辖区,以及常住人口60万人以上的县、不设区的市,拟设街道区域常住人口不低于5万人,建成区人口(含集中居住的新型农村社区和水库、扶贫等易地安置区人口)占拟设街道区域常住人口比重不低于80%;其他县、不设区的市,拟设街道区域常住人口不低于2万人,建成区人口(含集中居住的新型农村社区和水库、扶贫等易地安置区人口)占拟设街道区域常住人口比重不低于50%。拟设街道区域面积不低于10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不低于5平方千米。(廖志荣 安忠芳)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 投资项目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广西投资项目业主、政府部门及相关企业提供投资项目大数据服务、投资资讯,为项目业主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涉及房地产、新型制造业、文旅、大健康、生态环保、大数据、林木产业、农业、石材等热点投资产业。
    • 联系人:钟经理 15578985855
    • Q Q:2661543639
    • 电话:0771-5883885/5883886
    •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麒麟堡A单元2203号
    让天下投资项目快速顺利落地!

    发表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