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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纳颁布路桥建设项目五年质保规定

时间:2021-05-25来源:见道网作者:www.tztong.cn浏览次数:274

日前加纳道路部部长对媒体表示,在未来4年里,加纳将兴建6千公里道路,120座桥梁和20座立交桥。为确保承包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纳政府颁布了五年工程项目最低质保规定,严格规范项目承包商的质量责任。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目前,加纳路桥项目的法定质量保证期仅为12个月,导致很多路桥项目质保期后破损现象普遍。新规定将承包商的最低质保责任大幅度延长至5年,有望大幅度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转载请注明见道网www.seetao.com)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许生鹏、设计/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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