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09来源:见道网作者:www.tztong.cn浏览次数:705
电力基础设施是城市发展的动力保障,而当前随经济增长,电力需求也不断扩大。日前,辽宁省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十四五”时期辽宁省电网建设中的规划、项目审批、用地征迁和设施保护等四方面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力助推辽宁电力高质量发展。
电网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辽宁省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大力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推动辽宁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十四五”时期辽宁省电网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按照有关规划,“十四五”时期,辽宁省将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省内和跨区电网布局,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切实保障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辽宁省电网建设规划投资700亿元以上,新建、改建各电压等级变电站400座以上,新增电力线路长度1万公里以上。通过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提升电网供电能力、安全可靠性和数字化水平,积极构建坚强智能电网,大力支持风电、光伏、核电和抽水蓄能电站等清洁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启动特高压外送华北通道规划研究,推动相关工程纳入国家规划,提高电网跨省跨区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和电力互济支援能力,为辽宁电力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基建、基础设施建设、国内工程新闻、基建工程新闻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要围绕新能源发展、电源布局、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等电网发展重大问题和能源互联网发展、数字化转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重大课题开展深入研究,结合实际编制电网发展规划。各市要抓紧组织编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将电网规划建设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能源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实现与电网规划的有机衔接、同步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依法核准、做好服务”原则,优先为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构建“绿色通道”。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土地规划、用地预审和用地计划中要按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给予优先支持、及时审批,保障电网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加强电网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范围,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违法犯罪活动。(转载请注明见道网www.seetao.com)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许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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