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投资〔2021〕1060号
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的函》(桂自然资土储函〔2021〕2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南宁市兴宁区三塘片区开发建设,完善区域路网,提升片区的城市功能及品质,同意建设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规划10路(规划1路-规划2路)工程,项目代码:2020-450000-54-01-017702。
三、项目单位:广西农村投资集团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内,西起规划1路,由西往东,东止规划2路。项目已获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0202100057号)。
五、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新建城市主干路长1712米、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79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79万元,预备费3451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计划及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中期滚动计划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1年部门预算及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21〕1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桂自然资函〔2021〕417号),项目建设资金通过自治区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预算等渠道解决。
七、项目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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