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居民收入和消费受到较为明显冲击,出现了多年以来没有的下降,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0.8%、实际下降3.9%,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下降12.5%。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指引出台了一系列稳就业、保民生的政策措施,疫情下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工资收入水平基本稳定,对居民名义收入小幅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96元,同比增长(此为名义增速,以下增速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1.2%,拉动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7个百分点。部分接触型行业特别是服务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从业人员工资收入下降,但各地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施行防控分级举措,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卫生、电力热力等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行业从业人员工资稳定增长,教育和公共管理等行业岗位基本稳定。春节前国家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行动成效显著,部分岗位在未复工复岗的情况下继续发放工资。上述多项因素共同促进全国居民工资性收入在疫情不利因素影响下实现增长。工资收入保持基本稳定,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居民经营收入下降的负面影响,对居民名义收入保持0.8%的小幅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转移收入较快增长,有效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548元,增长6.8%,拉动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一是各地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增长9.1%。二是各地重点做好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对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增发生活补助,切实减轻了疫情对困难群体尤其是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不利影响。其中,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社会救济和补助收入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政策性生活补贴收入增长13.1%,带动了农村居民转移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食品消费支出稳定增长,居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季度,我国经济社会总体上经受住了疫情带来的初步考验,14亿人的基本民生得到保障,公用事业有序运转,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裕。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1708元,增长2.1%。居民在外餐饮次数减少,居家用餐次数增多,全国居民在家消费的人均食品支出增长15.5%,米面粮油消费全面增加,菜肉禽蛋消费增长较快,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得到有效保障。其中,人均蔬菜类支出增长20.8%,人均肉类支出增长31.9%,人均禽类支出增长30.3%,人均蛋类支出增长24.4%。
四、线上消费和健康消费增长较快,新的消费形态优势显现
虽然疫情对居民的商品和服务消费造成了较大冲击,但线上消费和健康消费增长较快,新的消费形态优势显现。一季度,全国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次数同比增长21.2%。为适应居家期间社交需要,人均通信服务支出增长5.3%。全民卫生防疫意识不断增强,健康消费支出有所增加。全国居民人均购买洗涤及卫生用品支出增长27.2%,人均购买洗碗机和消毒碗柜支出分别增长13.5%和25.1%。全国居民人均医疗器具及药品支出增长3.8%,其中居民购买口罩等医疗卫生器具支出增长显著,增长4.2倍。
(作者: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
(原文链接:http://m.ce.cn/bwzg/202004/19/t20200419_347221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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