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来源:见道网作者:www.tztong.cn浏览次数:459
2020年12月31日,中国海南发布了2020年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负面清单将扩大商务服务对外开放、放宽制造业和采矿业外资准入,也推进增值电信、教育等重点领域开放等。
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共27条,涉及11个行业,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
放宽制造业、采矿业准入
在制造业领域,将中国全国和自贸试验区“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中国大陆境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提前实施,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汽车产业率先开放。
在采矿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的规定,按照中国国家和海南省矿业领域内外资一致的措施实施管理。
扩大商务服务对外开放
在法律服务领域,允许外商投资部分涉海南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更好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在咨询和调查领域,除了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市场调查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外商投资社会调查,且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人代表应当具有中国国籍。
推进增值电信、教育等重点领域开放
在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的同时,取消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外资准入限制,允许实体注册、服务设施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面向贸易港全域和国际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以促进海南汇聚数据,发展数字经济。
此外,允许中国大陆境外的理工农医类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以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大幅放宽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转载请注明见道网 www.seetao.com )见道网战略栏目编辑/黄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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